一、工程主要內容:
(1)工程內容:福建第二輕工業學集裝箱辦公場所及東區停車場項目具體內容按圖紙內容監理到位);
(2)工期質量:合同工期40天;工程質量:合格工程;
(3)招標范圍:福建第二輕工業學校集裝箱辦公場所及東區停車場項目圖紙設計范圍-裝飾工程、安裝工程等;單獨發包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的裝飾工程及安裝工程。
二、投標人資質要求:本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資質。
三、工程特征:
(1)建筑面積:總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地下/層(面積約/平方米)、地上2層(面積約486平方米)。
(2)層數:2層;檐口高度:6.5m。
(3)結構質式:/。
(4)基礎類型:/。
(5)裝飾情況:詳施工圖。
(6)混凝土情況:/。
四、施工現場管理要求:
1.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要求
(1)成交人應時刻關注和采取適當措施保障所有在場工作人員的安全,保證工程施工安全,現場施工應當保持有條不紊;負責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護工作;應做好防電、防火等的安全防護工作;應負責提供照明、警衛、護柵、警告標志等安全防護措施,承擔施工現場和施工人員的治安、環境衛生、計生、外來人員暫住手續等管理工作和相關費用;若發生任何事故,均由成交人全部負責。
(2)成交人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的規定,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規章制度,采用適當有效的防護措施,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人員安全以及防臺風、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安全施工責任和費用,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于工地施工時對工地周邊建筑物、道路等造成破壞的由成交人負責。
2.文明施工要求
(1)嚴禁亂搭蓋、亂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嚴禁當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應嚴格堆放在正在施工場地內并設置圍檔,不得隨意堆放占道。確因場地條件所限,無法留出交通通道的應設立明顯指示和警示標志,應疏導行人和車輛安全通行。
(2)施工中現場工人必須統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腳、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員必須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
(3)按照部頒施工用電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的要求。
(4)其余有關施工安全文明的相關要求請參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標準》DBJ13-81-2006、《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選編(福建省建設廳)》等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范。
3.對工程監督實質要求:
1.依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本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2.對材料進場階段、施工階段按圖紙要求進行核查、登記。
3.對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簽證進行確認、核對。 |